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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第2页)

公安部刑侦局称,“追诉期”是针对未被发现的犯罪,对于已经发现的犯罪,以及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公安部刑侦局称,此案是公安机关已在侦查案件,警方必将依法追查到底,绝不放弃。

以下为“N大碎尸案”大事年表:

1976年3月

刁爱青出生于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沈高镇一个农民家庭,父刁日昌,姐姐刁爱华。

1994年

18岁的刁爱青第一次参加高考失利,进入姜堰育英学社复读。

1995年

19岁的刁爱青第二次参加高考,距离N大分数相差3分,后在其姐姐公公联系的关系下进入南大信息管理系现代秘书与微机应用专业成教脱产班(专科)

1995年9月底或10月初

刁爱青进入N大,住在N大鼓楼校区南园4舍,并任宿舍长。

1996年1月10日傍晚

刁爱青在学校附近的青岛路失踪。

1996年1月19日早晨

在N大南边的大锏银巷13号发现整包尸块,随后在华侨路工地、小粉桥、N大天津路校门、体育场、汉口路医院等处也相继发现尸块。警方把刁爱青列为重点待定受害人,并当天通知刁父来南京。

1996年1月20--31日

在水佐岗等地发现受害人头颅和衣物,重组受害人尸体后,确定内脏完整,期间通过通知学校确认了死者正是刁爱青。

1996年2月-4月

警方以N大为中心大规模排查了附近区域,内容涵盖高、底社会层次人群,排查各类嫌疑,但最终未能找到碎尸第一现场,案件陷入死胡同。

1998年

作家王大进把“1。19”案写进小说《纪念物》。

2007年3月21日

《96N大碎尸案》网帖发布。

2008年5月28日

“刁爱青”吧建立

2008年6月19日

网友“黑弥撒”在天涯论坛发表《关于N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引发热烈讨论。

2008年6月24日

N市《现代快报》刊登相关文章,关于“1。19”案的议论,从网络走向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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