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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语文特殊教育(第1页)

第五章语文特殊教育

第一节核心素养下的聋校语文教学目标

一、教学目标指向核心素养的意义聋校语文教学目标是促进核心素养落地学科教学的重要一环,应指向聋生核心素养的培育。核心素养体现了育人为本的理念,关注聋生正确价值观念的形成,是“教与学”的依据与旨归。制定教学目标时,应着眼于聋生的未来发展,明确语文核心素养的要求,掌握教学目标制定的依据,合理叙写指向核心素养的教学目标,施教后再检验评定与完善教学目标,这样才利于指向核心素养的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发布,为课程与教学的改革指出了总方向,要求“以学生发展为本”,构建基于素养发展的课程体系,优化教学实施行为,发展学生核心素养。核心素养是指学生在接受相应学段的教育过程中,逐步形成的适应个人终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必备品格与关键能力。听障学生虽有特殊教育需要,但他们和普校学生一样,是未来社会发展不可忽视的群体,应具备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核心素养,成为“全面发展的人”。

核心素养属于宏观教育目标层面,要实现该目标,一方面要关注学生自身核心素养的发展,另一方面需与具体的学科教学相结合,把发展学生核心素养和学科知识有效融合。核心素养如何落地学科教学,是当前教学一线需要直面的问题。在聋校的课程教学中,语文作为基础性学科,在听障学生核心素养培育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教学目标是教学过程中师生预期达到的学习结果和标准,对整个教学活动起着导向的作用。从1980年教育部制定的《聋哑学校语文教学大纲》,到2007年发布的《聋校义务教育语文课程设置方案》,再到2016年《聋校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6年版)》(下文简称《课标》)的颁布,在语文学科教学目标的设定方面,逐渐从以前的“双基”走向“三维目标”再到当前的“核心素养”,这是教学改革的纵深推进。教学目标指向核心素养,其意义在于以下三个方面。

(一)核心素养体现了育人为本的理念教育的终极目的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双基”重视语文基础知识的传授和语文基本技能的训练,但忽视了对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教育。“三维目标”期望学生在过程中掌握方法,获取知识和形成能力,但操作中易忽视目标的整体性,过于强调情感、态度、价值观这一偏重人文性的目标。核心素养的提出,将育人为本的理念放在制高点,以新的姿态呈现出对未来教育走向的关注。有人认为,“三维目标”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合起来相当于核心素养中的能力,情感、态度、价值观相当于核心素养中的品格。

可见,核心素养更强调“三维目标”的有机统一,更关注学生的和谐发展,重视学生适应其终身发展和社会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的培养。可以说,核心素养是对“三维目标”的传承与超越。聋校语文的核心素养是从未来人才规格的视角来规约当前语文教学的内容和要求,指向听障学生的关键能力和必备品格,关乎其未来成长和终身发展,适应课程改革的趋势,有助于“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落实。

(二)核心素养关注听障学生正确价值观的形成核心素养与听障学生价值观的形成紧密相关。聋校语文课程在继承和发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听障学生的民族文化认同感和民族凝聚力,培养听障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方面,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教材的很多课文蕴含了中华民族的价值观,听障学生通过课文载体去认识和把握中华文化的内蕴,在语言运用中主动传承和理解中华文化,以增强个人修养、文化自信、社会关爱和家国情怀等。由此,教师在把握聋校语文教育特点、培养听障学生语言能力的同时,应关注其正确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形成,为其良好品性和健全人格的形成奠定基础。

(三)核心素养是“教与学”的依据与旨归教学目标经课堂实施后,学生获得相应的素养和能力。在设计教学目标时,教师要思考“听障学生要学什么”“听障学生现在的水平怎么样”“我要把听障学生带到何种程度”,这些问题的本质就是“让听障学生学会什么”。

这意味着教学内容和学习结果是最关键的问题。以核心素养的培育为旨归,设计教学目标时围绕聋生的需求,关注其能力和品格发展,思考“教什么、怎么教、怎么学”等一系列问题,从而增强目标意识,保证目标明确的方向性。教学目标确定后,教师切实开展语文教学活动,引领聋生发展和成长。

二、审视问题,理清教学目标的设计思路指向核心素养的教学目标能促进聋生更好地发展和提升。第一,目标分设缺乏整合性。有部分教师拟定教学目标时或套用教案格式,或照搬教学参考用书的教学目标,把教学目标设为三维或四维,按照“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补偿性目标”等逐一呈现,有的目标内容独立,缺乏内在的统一和整合性。第二,目标主体指向不明。如有位教师把《海上日出》的过程性目标定为“学习课文,引导听障学生感悟、理解课文所表达的思想感情,学会运用按照事物的发展顺序进行观察的方法,发展听障学生的思维能力,激发听障学生的想象力和创造潜能”。这条目标中,“引导、发展、激发”的行为主体是针对教师的,“学习、感悟、理解、学会”

等则是针对听障学生的,同一条目标有两个行为主体。第三,目标空泛难落实。每篇课文都有知识与能力的训练点,每一个点都可成为教学目标。有的教师忽略了听障学生学情和教学实际,贪多求全罗列了多条教学目标,课后总结时才发现有的目标难以达成。因此在拟定目标时教师需思考:重点教学哪些内容?培养听障学生的什么能力?这些内容需要在目标中明确写出来,而不是面面俱到,越多越好。另外,还存在教学目标不便于检测、目标难以评价等问题。

导致上述问题的原因很多,但与教师个人的育人理念、教学方式和知识经验等息息相关。针对以上问题,教师在备课时,应围绕着促进聋生发展的目的,将语文核心素养的内涵要求,结合对语文教材的深刻解读,落实到具体、清晰的教学目标设计中。具体来讲,教师需要做到以下两点。

(一)明确语文核心素养的要求

核心素养落实到各学科中则体现为具体的学科性。语文核心素养是指学生在接受语文教育过程中,通过学习语文课程各板块内容,初步形成的语文学科素养,结合其他学科课程的共同素养,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适应个人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必备的语文知识、关键的语文能力和综合的语文素养。结合听障学生语言习得规律和聋校语文教育的特点,“必备的语文知识”指语言文字基础知识,“关键的语文能力”指语言文字的理解和运用、语言交往、思维、审美、阅读书写能力等,“综合的语文素养”指文化素养、语文情怀、学习习惯和健全人格等。从工具性和人文性两方面归纳,有研究者认为,聋校语文核心素养表现在“语言建构与运用、思维发展与提升、审美鉴赏与创造、文化理解与传承”四个方面。综上所述,聋校语文核心素养的内容、构成及表现各部分内容间应相互交融,共同构成听障学生语文核心素养的模型。

我国老一辈聋教育专家季佩玉教师曾指出,“语文学科在聋校所占的课时最多,花的精力最大,但效率不高”,此问题值得深思。语文核心素养的提出,将转变教师的课程观和教学观,启发教师积极思考当前聋校语文新课程推行的系列问题。例如,知识、技能、方法、情感价值观等教学目标如何统整达到预期效果,如何发挥听障学生在语文学习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如何运用语文知识技能以培养听障学生的学习力、思考力和表达力等。教师只有明确了语文核心素养的要求,大胆进行教学研究和改革实践,才能落实聋校语文新课标理念,促进听障学生必备品格与关键能力的培养。

(二)掌握教学目标制定的依据

1。把握《课标》的精神内核

《课标》明确了语文学科的育人价值,是聋校语文教学行为的凭借和指南。其中列出的总目标和学段目标,是教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教师需认真研读《课标》,正确理解课标的内涵,清楚各学段的目标和内容,知道各领域指向哪些方面的素养培养。如第二学段阅读部分第5条为“阅读浅近的诗文,注意在阅读过程中体验情感,展开想象,领悟诗文大意”,结合语文核心素养的要求和听障学生特点,在设计该内容教学目标时梳理几条思路。例如,通过视频、图片、课件等在课堂上给听障学生以直观感受,提升听障学生的情感认知;引导听障学生在朗读中深化理解,激发其学习古诗文的兴趣;融情设境,引导听障学生在感受、理解、欣赏诗文的过程中,受到情感的熏陶和思想的启迪,享受审美的乐趣;在手语诵读和诗文默写中传承文化,以提高其综合语文素养。总之,教师需基于课标,深入理解语文核心素养的内涵及表现,准确解读和把握学段内容要求,在此基础上思考和确定教学的重点和目标导向。

2。解读新教材,用好课程资源

首先,要用好教材,具体包括教科书、教学参考用书等。教师应通读聋校各学段的语文教科书,力求正确、深入、透彻理解教材内容,知晓每篇课文在单元主题、当册教材甚至学段教材中的地位。其次,应努力挖掘生活素材,创设生活情境,使教学生活化,增强学生体验。最后,应充分利用校内外的课程资源,积极开发校本课程。“互联网+”时代新型教学方式的涌现,为聋教语文教学提供了很多资源支持,如,“云中特校”“康复云”等平台推出的精品微课、优质教案、课件等。教师要主动学习并掌握网络环境中现代教育技术,灵活使用各种教学资源,积极用于自己的教学。教师只有秉持了全新的理念,用好、用活教材及特教资源,才能更好地促进聋生核心素养的发展。

3。掌握学情,确定教学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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