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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书(第1页)

梁书

太宗王皇后传

【原文】

太宗简皇后王氏讳灵宾,琅邪临沂人也。祖俭,太尉,南昌文宪公。

后幼而柔明淑德,叔父见之曰:“吾家女师也。”天监十一年,拜晋安王妃。生哀太子大器,南郡王大连,长山公主妙。中大通三年十月,拜皇太子妃。太清三年三月,薨于永福省,时年四十五。其年,太宗即位,追崇为皇后,谥曰简。大宝元年九月,葬庄陵。先是诏曰:“简皇后窀穸有期。昔西京霸陵,因山为藏;东汉寿陵,流水而已。朕属值时艰,岁饥民弊,方欲以身率下,永示敦朴。今所营庄陵,务存约俭。”又诏金紫光禄大夫萧子范为哀策文。

【译文】

梁太宗简皇后姓王名灵宾,琅邪临沂人。她的祖父名俭,曾任太尉、南昌文宪公。

简皇后年幼时温柔、聪慧、贤淑有德性。她的叔父王暕看见她后称赞道:“这是我家女孩子的榜样啊!”天监十一年(513年)拜为晋安王的妃子。生有哀太子萧大器、南郡王萧大连、长山公主萧妙。中大通三年十月,拜为皇太子妃。太清三年三月,在永福省逝世,终年四十五岁。同年,太宗即位,追封她为皇后,谥号称作“简”。大宝元年(550年)九月,葬在庄陵。在此之前太宗曾下诏说:“简皇后的陵墓即将修建。过去的西京霸陵,依着山挖出陵穴,而东汉的寿陵,只是在水边罢了。此时朕正遇上时世艰难的时候,年逢灾荒,百姓穷困。朕正要以身作则,率领下属,永远倡导敦朴之风。如今营建庄陵,务必要节约俭省。”又下诏命令金紫光禄大夫萧子范为简皇后作哀策文。

萧统传

【原文】

昭明太子统字德施,高祖长子也。母曰丁贵嫔。初,高祖未有男,义师起,太子以齐中兴元年九月生于襄阳。高祖既受禅,有司奏立储副,高祖以天下始定,百度多阙,未之许也。群臣固请,天监元年十一月,立为皇太子。时太子年幼,依旧居于内,拜东宫官属,文武皆入直永福省。

太子生而聪睿,三岁受《孝经》、《论语》,五岁遍读《五经》,悉能讽诵。五年六月庚戌,始出居东宫。太子性仁孝,自出宫,恒思恋不乐。高祖知之,每五日一朝,多便留永福省,或五日三日乃还宫。八年九月,于寿安殿讲《孝经》,尽通大义。讲毕,亲临释奠于国学。

十四年正月朔旦,高祖临轩,冠太子于太极殿。旧制,太子著远游冠,金蝉翠缍缨;至是,诏加金博山。

太子美姿貌,善举止。读书数行并下,过目皆忆。每游宴祖道,赋诗至十数韵。或命作剧韵赋之,皆属思便成,无所点易。高祖大弘佛教,亲自讲说;太子亦崇信三宝,遍览众经。乃于宫内别立慧义殿,专为法集之所。招引名僧,谈论不绝。太子自立二谛、法身义,并有新意。普通元年四月,甘露降于慧义殿,咸以为至德所感焉。

三年十一月,始兴王儋薨。旧事,以东宫礼绝傍亲,书翰并依常仪。太子意以为疑,命仆刘孝绰议其事。孝绰议曰:“案张镜撰《东宫仪记》,称‘三朝发哀者,逾月不举乐;鼓吹寝奏,服限亦然’。寻傍绝之义,义在去服,服虽可夺,情岂无悲,铙歌辍奏,良亦为此。既有悲情,宜称兼慕,卒哭之后,依常举乐,称悲竟,此理例相符。谓犹应称兼慕,至卒哭。”仆射徐勉、左率周舍、家令陆襄并同孝绰议。太子令曰:“张镜《仪记》云‘依《士礼》,终服月称慕悼’。又云‘凡三朝发哀者,逾月不举乐’。刘仆议,云‘傍绝之义,义在去服,服虽可夺,情岂无悲,卒哭之后,依常举乐,称悲竟,此理例相符’。寻情悲之说,非止卒哭之后,缘情为论,此自难一也。用张镜之举乐,弃张镜之称悲,一镜之言,取舍有异,此自难二也。陆家令止云‘多历年所’,恐非事证;虽复累稔所用,意常未安。近亦常经以此问外,由来立意,谓犹应有慕悼之言。张岂不知举乐为大,称悲事小;所以用小而忽大,良亦有以。至如元正六佾,事为国章;虽情或未安,而礼不可废。铙吹军乐,比之亦然,书疏方之,事则成小,差可缘心。声乐自外,书疏自内,乐自他,书自己。刘仆之议,即情未安。可令诸贤更其详哀。”司农卿明山宾、步兵校尉朱异议,称“慕悼之解,宜终服月”。于是令付典书遵用,以为永准。

七年十一月,贵嫔有疾,太子还永福省,朝夕侍疾,衣不解带。及薨,步从丧还宫,至殡,水浆不入口,每哭辄恸绝。高祖遣中书舍人顾协宣旨曰:“毁不灭性,圣人之制。《礼》,不胜丧比于不孝。有我在,那得自毁如此!可即强进饮食。”太子奉敕,乃进数合。自是至葬,日进麦粥一升。高祖又敕曰:“闻汝所进过少,转就嬴瘵。我比更无余病,正为汝如此,胸中亦圮塞成疾。故应强加粥,不使我恒尔悬心。”虽屡奉敕劝逼,日止一溢,不尝菜果之味。体素壮,腰带十围,至是减削过半。每入朝,士庶见者莫不下泣。

太子自加元服,高祖便使省万机,内外百司奏事者填塞于前。太子明于庶事,纤毫必晓,每所奏有谬误及巧妄,皆即就辩析,示其可否,徐令改正,未尝弹纠一人。平断法狱,多所全宥,天下皆称仁。

性宽和容众,喜愠不形于色。引纳才学之士,赏爱无倦。恒自讨论篇籍,或与学士商榷古今;闲则继以文章著述,率以为常。于时东宫有书几三万卷,名才并集,文学之盛,晋、宋以来未之有也。

**山水,于玄圃穿筑,更立亭馆,与朝士名素者游其中。尝泛舟后池,番禺侯轨盛称“此中宜奏女乐”。太子不答,咏左思《招隐诗》曰:“何必丝与竹,山水有清音。”侯惭而止。出宫二十余年,不畜声乐。少时,敕赐太乐女妓一部,略非所好。

普通中,大军北讨,京师谷贵,太子因命菲衣减膳,改常馔为小食。每霖雨积雪,遣腹心左右,周行间巷,视贫困家,有流离道路,密加振赐。又出主衣绵帛,多作襦袴,冬月以施贫冻。若死亡无可以敛者,为备棺槽。每闻远近百姓赋役勤苦,辄敛容色。常以户口未实,重于劳扰。

吴兴郡屡以水灾失收,有上言当漕大渎以泻浙江。中大通二年春,诏遣前交州刺史王弁假节,发吴郡、吴兴、义兴三郡民丁就役。太子上疏曰:“伏闻当发王弁等上东三郡民丁,开漕沟渠,导泄震泽,使吴兴一境,无复水灾,诚矜恤之至仁,经略之远旨。暂劳永逸,必获后利。未萌难睹,窃有愚怀,所闻吴兴累年失收,民颇流移。吴郡十城,亦不全熟。唯义兴去秋有稔,复非常役之民。即日东境谷稼犹贵,劫盗屡起,在所有司,不皆闻奏。今征戌未归,强丁疏少,此虽小举,窃恐难合,吏一呼门,动为民蠹。又出丁之处,远近不一,比得齐集,已妨蚕农。去年称为丰岁,公私未能足食;如复今兹失业,虑恐为弊更深。且草窃多伺候民间虚实,若善人从役,则抄盗弥增,吴兴未受其益,内地已罹其弊。不审可得权停此功,待优实以不?圣心垂矜黎庶,神量久已有在。臣意见庸浅,不识事宜,苟有愚心,愿得上启。”高祖优诏以喻焉。

太子孝谨天至,每入朝,未五鼓便守城门开。东宫虽燕居内殿,一坐一起,恒向西南面台。宿被召当入,危坐达旦。

三年三月,寝疾。恐贻高祖忧,敕参问,辄自力手书启。及稍笃,左右欲启闻,犹不许,曰“云何令至尊转我如此恶”,因便呜咽。四月乙巳薨,时年三十一。高祖幸东宫,临哭尽哀。诏敛以兖冕。谥曰昭明。五月庚寅,葬安宁陵。诏司徒左长史王筠为哀册,文曰:(略)

太子仁德素著,乃薨,朝野忱愕。京师男女,奔走宫门,号汪满路。四方氓庶,及疆缴之民,闻丧皆恸哭。所著文集二十卷;又撰古今典诰文言,为《正序》十卷;五言诗之善者,为《文章英华》二十卷,《文选》三十卷。

【译文】

昭明太子萧统,字德施,梁高祖萧衍的长子。母亲是丁贵嫔。当初,高祖没有儿子。等起兵之后,太子于齐中兴元年九月出生于襄阳。高祖受禅即帝位后,有关部门奏请立皇太子,高祖以天下刚刚平定,各种制度多有缺失,没有允许。群臣反复请求,天监元年十一月,立萧统为皇太子。当时,太子年纪幼小,依旧居住在宫内,拜东宫官属,文武官员都到永福省入直。

太子天性非常聪明敏捷,三岁时开始学习《孝经》、《论语》,五岁时便读遍《五经》,都能背诵。天监五年六月庚戌日,才出居东宫。太子天性仁义孝顺,自出宫之后,总是思恋旧宫而不高兴。高祖知道后,让他每五天入宫朝见一次,大多顺便留在永福省,或过了三五天才回东宫。天监八年九月,在寿安殿讲解《孝经》,能将文中大义都讲通。讲完之后,亲自到国学去举行祭祀。

天监十四年正月朔旦,高祖临轩,在太极殿为太子加行冠礼。依照旧制,太子戴远游冠,金蝉翠婑缨;到此时,诏令加上金博山。

太子容貌俊美,举止有仪。读书时数行并下,过目不忘。每次游宴饯别,赋诗可达十几韵。有时命一些较难的韵让他赋诗,他都立时便成,无所改易。高祖萧衍大力弘扬佛教,亲自讲说,太子也崇信三宝,遍读佛教经典。还在宫内别修慧义殿,专门作为讲习佛教法令的场所。招引当时著名僧人,和他们讲论不绝。太子自己还创立二谛、法身意,都很有新意。普通元年四月,甘露降于慧义殿,人们都认为这是太子至德所感。

普通三年十一月,始兴王萧憺去世。按照旧规矩,东宫太子和傍系亲属所享礼节不同,书信来往都依常仪。太子认为不妥,命仆刘孝绰议论这件事。刘孝绰议论说:“案张镜撰写《东宫仪记》一书,称‘三朝发哀者,超过一月不奏乐;鼓吹乐不奏,服丧之限制也是如此。’按东宫傍绝之义,义在去除丧服。丧服虽然可去,情感难道能没有悲伤?铙歌中止不奏,确实为此之故。既有悲情,应该称为谦慕,哭完之后,依常举乐,悲伤已完结,此理例相符。这是说还应称谦慕之义,到哭完为止。”仆射徐勉、左率周、家令陆襄都和刘孝绰的意见相同。太子下令说:“张镜《仪记》中说‘依照士礼。终丧服之月称为慕悼。’又说‘凡三朝发哀者,逾月不举乐’。刘孝绰的议论,认为‘傍绝之义,义在去除丧服,丧服虽然可去,情感难道能没有悲伤?哭完之后,依常举乐,悲伤已完结,此理例相符。’按情感悲伤之说,不仅止于哭完之后,缘情为论,这是一难。用张镜举乐之说,弃张镜称悲之言,同样是张镜的话,取舍不同,这是第二难。陆家令只说‘多历年所’,恐怕没有事证。虽然是累年所用,意常未安。近年也常有此问之外,从来立意,说还应该有爱慕悲悼之言。张镜难道不知道举乐为大,称悲事小吗?所以用小事而忽略人事,已是不应该了。至于说元正六佾,事为国家典章;于情虽然或有不安,而礼不可废。铙吹为军乐,与之相比,道理也是如此。以书疏论之,事则成小,仅可缘心**而已。声乐发自外,书疏发自内,乐自他人、书疏由己。刘孝绰之议,于情未为安妥。可令各位贤士再在一起详加议论。”司农卿明山宾、步兵校尉朱异议论此事,认为“慕悼之解除,应终丧服之月。”于是,太子令将此议付典书遵用,以为长远的标准。

普通七年十一月,丁贵嫔生了病,太子还永福省,从早到晚侍候母亲,连衣带都不解。等丁贵嫔去世,太子步行随丧柩还宫。到装敛之日,一直茶饭不食,常常哭得昏绝过去。高祖派中书舍人顾协宣布旨意说:“哀毁不丧失本性是圣人之制。《礼》,经不起丧事等于不孝。有我在,你怎能自毁如此!起快强进饮食。”太子奉敕之后,才勉强吃了点东西。从这天起到下葬之日,每天吃一升麦粥。高祖又下敕说:“听说你吃的太少,越来越瘦。我本来没什么病,正因为你这样,胸中也圮塞成疾。所以,你要强加饮食,不要让我为你担心。”太子显然屡次奉敕劝逼,但每天只吃一溢(即一镒),没有尝过疏菜水果的味道。太子本来身体十分强壮粗大,腰带有十围,而到这时减削过半。每次入朝,士庶百姓见到他的莫不掉下眼泪。

太子自加元服之后,高祖便让他处理国家政事,内外百司向太子奏事的人堵塞宫门。太子对治理民众之事十分通晓,连纤毫小事也必然知道。每次臣下所奏有谬误和使巧妄为之事,都立即辨析,示其可否,令其慢慢改正,未曾为此而纠弹一个人。平断法狱,多所保全,天下人都称道太子仁德。

太子天性宽和容众,声怒不形于色。引纳才学之士,欣赏珍爱他们而不知倦。总是亲自讨论篇籍,或者和学士们商榷古今之事;有空便写文章著述,习以为常。当时,东宫有书近三万卷,当世有名的才子尽集于此,文学之盛,是晋代、宋代以来所不曾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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