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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殴伤无服族婶例(第1页)

第四殴伤无服族婶例

东抚咨:外结徒犯内刘虎臣,殴伤无服族婶刘郑氏成废一案。查刘郑氏系刘虎臣无服族婶,刘虎臣将其殴伤成废系卑幼犯尊,自应照同姓亲属相殴卑幼尊长加一等之律问拟。该省将刘虎臣依凡殴伤人成废律,拟以满徒,系属错误,应改依折跌人肢体成废满徒律上加一等,杖一百,流三千里。仍令专咨报部(道光八年说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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