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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華真經注疏卷之十(第4页)

二人者,所死不同,其於殘生傷性均也。

〔疏〕伯夷徇名,死於首陽之下;盜坏責利,現於束陵之上。乃名利所徇不同,其於殘傷,未能相異也。

奚必伯夷之是而盜蹶之非乎。

〔注〕天下之所惜者生也,今殉之太甚,俱殘其生,則所殉是非,不足復論。

〔疏〕據俗而言,有美有惡;以道觀者,何是何非。故盜坏不叉非,伯夷豈獨是。

天下盡殉也。彼其所殉仁義也,則俗謂之君子;其所殉貨財也,則俗謂之小人。

〔疏〕此總結前文以成後義。但道喪日久,並非適當。今俗中盡殉,豈獨夷坏。從於仁義,未始離名;逐於貨財,固當是利。唯名與利,殘生之本,即非天理,近出俗情,君子小人,未可正據也。

其殉一也,則有君子焉,有小人焉;若其殘生損性,則盜衛亦伯夷已,又惡取君子小人於其問哉。

〔注〕天下皆以不殘為善,今均於殘生,則雖所殉不同,不足復計也。夫生奚為殘,性奚為易哉?皆由乎尚無為之逵也。若知進之由乎無為而成,則絕尚去甚而反冥我極矣。堯桀將均於自得,君子小人奚辮#15哉。

〔疏〕惡,何也。其所殉名利,則有君子小人之殊,若殘生損性,曾無盜坏伯夷之異。此蓋俗徒到置,非關真極。於何而取君子,於何而辨小人哉?言無別也。

且夫屬其性乎仁義者,雖通如曾史,非吾所謂臧也;

〔注〕以此係彼為屬。屬性於仁,殉仁者耳,故不善也。

〔疏〕屬,係也。臧,善也。吾,莊生自稱也。夫拾己效人,得物喪我者,流俗之偽情也。故係我天性,學彼仁義,雖通達聖邇,如墨翟、楊朱#16,乖於本性,故非論生之所善也。

屬其性於五味,雖通如俞兒,非吾所謂臧也;

〔注〕率性通味乃善。

〔疏〕《孟子》云:俞兒,齊之識味人也。《尸子》云:俞兒和薑桂,為人主上食。夫自無天素,效物得知,假令通似俞兒,非其善故也。

屬其性乎五聲,雖通如師曠,非吾所謂聰也;屬其性乎五色,雖通如離朱,非吾所謂明也。

〔注〕不付之於我而屬之於彼,財雖通之如彼,而我己喪矣。故各任其耳目之用,而不係於離曠,乃聰明也。

〔疏〕夫離朱、師曠,稟分聰明,率性而能,非關學致。今乃矯性偽情,拾已效物,雖然通達,未足稱善也。

吾所謂臧者,非仁義之謂也,臧於其德而已矣;

〔注〕善於自得,忘仁而仁。

〔疏〕德,得也。夫達於玄道者,不易性以徇者也,豈復執己陳之芻狗,治先王之連廬者哉。故當知其自知,得其自得,以斯為善,不亦宜乎。

吾所謂臧者,非所謂仁義之謂也,任其性命之情而已矣;

〔注〕謂仁義為善,則損身以殉之,此於性命還自不仁也。身自不仁,其如人何。故任其性命,乃能及人,及人而不累於己,彼我同於自得,斯可謂善也。

〔疏〕夫曾參、史魚、楊朱、墨翟,此四子行仁義者,蓋率性任情,稟之天命,譬彼駢枝,非由學得。而或者暗曾史之仁義,言放效之可成;聞離曠之聰明,謂庶幾之叉政;豈知造物而亭毒之乎哉?故王弼注《易》云,不性其情,焉能久行其跋#17,斯之謂也。

吾所謂聰者,非謂其聞彼也,自聞而已矣;吾所謂明者,非謂其見彼也,自見而已矣。

〔注〕夫絕離棄曠,自任聞見,則萬方之聰明莫不皆全也。

〔疏〕夫希離慕曠,見彼聞他,心神馳奔,耳目竭喪,此乃愚閤,豈日聰明若聽耳之所聞,視目之所見,保分任真,不蕩於外者,即物皆聽明也。

夫不自見而見彼,不得而得彼者,是得人之得而不自得其得者也,適人之適而不自適其適者也。

〔注〕此舍己效人者也,雖效之若人,而己已亡矣。

〔疏〕夫不能視見之所見而見目即求離朱之明,不能知知之所知而役知以慕史魚之義者,斯乃偽情學人之得,非謂率性自得己得也。既而偽學外顯,效彼悅人,作偽心勞,故不自適其適也。

夫適人之適而不自適其適,雖盜蹶與伯夷,是同為**僻也。

〔注〕苟以失性為**僻,則雖所失之塗異,其於失之一也。

〔疏〕**,滯也。僻,邪也。夫保分率性,正道也;尚名好勝,邪**也。是以拾己逐物,開希幸之路者,雖伯夷之善,盜坏之惡,亦同為邪僻也。重舉適人之適者,此結#18前生後以起文勢故也。

余愧乎道德,是以上不敢為仁義之操,而下不敢為**僻之行也。

〔注〕愧道德之不為,謝冥復之無述,故絕操行,忘名利,從容吹累,遺我忘彼,若斯而已矣。

〔疏〕夫虛通之道,至忘之德,絕仁絕義,無科無名。而莊生妙體環中,游心物表,志操絕乎仁義,心行忘乎是非;體自然之無有,塊道德之不為。而言上下者,顯仁義**僻之優劣也。而云余愧不敢者,示謙也。郭注云從容吹累者,從容,猶閑放;而吹累,動而無心也。吹,風也;累,塵;猶清風之動,微塵輕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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