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屋

小说屋>驯养师资格证怎么考 > 重逢伤(第1页)

重逢伤(第1页)

重逢·伤

感情寻找它的模特儿,衣服挂在橱窗,有太多人适合,没有独一无二。

——王菲《香奈儿》

回到医院的时候已经是临近中午的时间了,曲世成已经跟饿久了的小绵羊似的,看见我连抬眼的力气都没有了。我把粥拿出来跟他说:“我熬粥熬糊了,真对不住你,只好在楼下买了点。”

曲世成的眼神更黯淡了,他嘟着嘴巴,说道:“熬糊了也可以拿过来让我尝尝看啊。我还等了半天,都恨不得给叶琴琴打电话,让她给我先买点东西过来垫垫肚子了。”

我笑小孩子脾气都执拗,想着十年前我应该也是这样,做什么事情都爱较较劲,也懒得回嘴,把粥碗递给他。

曲世成不服气地撇着嘴,忽然惊慌地朝我身后一看,又紧张地看着我。我被他看得发毛,好似我身后有冤魂缠绕,连忙回过头看,这一看就把我看得忘记了呼吸。

若是冤魂,我还能呼救,可是站在我身后的是温啸天。我怕这又是我的幻觉,紧紧地闭了眼再睁开时,发现那人还没有消失,只是背着光,拉长的影子刚好落在我的脚尖。

原来他没有死。他好好地活着。虽然没有了彼时柏原崇胖嘟嘟的娃娃脸,可是他的眼睛、鼻子和嘴唇都还是记忆里的模样。他消瘦地站在面前,似是经过了七年的跋山涉水,终于走到了这里。我如同钉在原地,另外分出的一个人格远远地看着这样的相遇,想着要是拍电影,应该会有摄像机绕着我们俩做个旋转拍摄。可是生活不是拍电影,我还沉浸在我的世界里,就听到曲世成喊了一声“小舅舅,你怎么回国了?”

曲世成和温啸天长得像,原来真有亲戚关系,只是我没有料想到他有这么大的外甥而已。而且从曲世成的话里,我知道了温啸天这七年一直在国外,我还傻傻地等着他回A大。

我不知道我该用什么样的心情去面对他。曾经料想过的轻轻松松打招呼的潇洒样子我做不来。我看见他活着,还有一丝失望,因为这说明我还得去想,如果不是死亡将我们分开,那他为什么会突然消失?如果像电视里演的那样,他生了重病,不久要离世长别,那他就不应该这么健康地站在我面前。我爸得了尿毒症就老成那样,温啸天要是得了绝症,绝不可能像现在这样只是清瘦而已。

我实在想不出理由来,他七年来没有联系过我,就像大学里1100天的相识是我单方面被植入了晶片,我一直处在一个编织起来的美梦中,而他其实一直不存在现实生活里一样。

我想他是不是失忆了,这是问题的唯一答案。我傻傻地看着他,等着他如何过来跟我打招呼。我希望他认出我,又希望他认不出我。他要是认出我,我连唯一的借口都失去了。

可能我一直盯着他看,导致他身后站着一个像混血儿的女模特儿我都不知道。她穿着eWalker的米色大衣,拿着橙色的铂金爱马仕包,正挽着温啸天的手臂用生硬的中文问他:“你认识她?”

我看着她,立体的西方脸轮廓,大而深陷的褐色眼睛,鲜艳的红唇,乌黑的秀发,清雅的el香水,要没猜错,应该是它家的No。5,我从来不喜欢在身上洒香水,可我在有钱的时候送过郑言琦不少这款经典香水,依稀还能记得它的香水味;我因为送曲世成来医院,两天没洗澡,没刷牙,没洗脸,不求香气宜人但求体臭不要熏到人就可以了。我像个被始乱终弃的糟糠妻,等着陈世美说话。

陈世美说:“认识,我大学认识的一个朋友。”

我端着碗的手都在颤抖,我不知道我等了七年,等回来一句他大学认识的一个朋友。可是温啸天从来没说过爱我,我那时用很多方法,他也没有跟我说,所以我才急着想毕业了就拉着他去结婚生子,女人在没听到那三个字之前都是不心安的。

你看他把我弄得像个矫情自我的傻瓜。他比秦绍那混蛋还厉害。秦绍是只豹子,他是只狐狸,狡诈得让人匪夷所思。

他走过来说:“没想到在这里能遇见你。”

我想我要不要戏剧化一点,扇他几巴掌,让我解解气。可我全身无力,连手都抬不动。我就像一铅块,被投掷在了深湖里,我直线下降,一直没有落到湖底,恐惧惊慌又无处可依,只能由其继续下沉。

曲世成说道:“你什么时候回国的?”

温啸天回答:“回来一个多月了,一直住酒店,还没来得及搬家里。今天去学校看你,你一个女同学告诉我你在这里。怎么这么不懂事,弄成这样?”

“怎么这么不懂事,弄成这样”这句话,我在1100天里,无数次听到他跟我抱怨。每次我都由着他说我,本来我就觉得因为我的不懂事,才能体现出他的懂事来。不懂事是我的本性,而懂事是他的特性。我以为这句话是他对我的专用语,没想到我实在是幼稚的人,到30岁才明白,语言这种东西哪里会有专门使用对象。

温啸天,你要是知道了曲世成这次不懂事的原因,你会后悔问他这样的话吗?

曲世成说道:“打球时起冲突了呗,还能怎么样?原来我班主任跟你同学啊,缘分真是匪浅。”

我想,我从来不相信缘分这东西。要是那时我不追求温啸天,我们俩根本不可能开始。我们之间的缘分是我生硬地搭建起来的。温啸天像是受不了我的纠缠而答应了我的追求,即便也说了一些好听的话让我在深夜里当做安慰剂一样反复回味,可是平心而论,我实在是觉得我喜欢他远远多过于他喜欢我。他连始乱终弃都算不上。他只是放弃了他勉强的感情而已。

你看他喜欢的那类人跟我一点都不像,旁边的模特像是高贵的女神,而我像个粗糙的农妇。

可是我不甘心啊,我有多不甘心。我三年最宝贵的回忆都付诸东流了。支撑我走过艰难岁月的东西都动摇了,我能怎么办?

我还能像当时一样初生牛犊不怕虎,继续用道明寺的方法去追他?

温啸天说:“是啊,这么多年不见,竟然在这里遇上了,要是今天晚上有空,我请你吃饭吧。”

我想他说的是客气话,那时,我完全分得出来他说的客气话和真心话的语气区别。我和他共处过三年,研究了他三年,连看他的背影都知道他的心情。可分别这么多年了,我也不太确定了。

我说:“我晚上有时间。我们去学校西门吃麻辣火锅吧。”

那时候我跟踪他,知道他嗜辣如命无辣不欢,他爱去学校西门外的重庆麻辣火锅店那里庆祝周末,我知道了之后,也开始拼命逼自己吃很多辣椒,想着一定要在一月之内修得重庆辣妹子的水平。然后我就有意无意地去麻辣火锅店等他,等着了就假装跟他偶遇,等不着我就吃一顿辣锅。后来我和他在一起后,我们吃鸳鸯锅,他那边吃变态辣,我那边吃微辣。现在十年过去,我终于能和他一起都吃变态辣了。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