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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轻易承诺失威信(第1页)

7。轻易承诺失威信

所谓“诺”,就是应允的意思。“承诺”,就是承担起应允别人请求的责任。比如,有朋友来托你办一件事,你是应允还是不应允?应允了就是承诺,不应允就是拒绝。一般来说,在承诺与拒绝之间,承诺容易而拒绝难。这是因为人都有情感,害怕失了人家的面子,人情难却。其实,在应酬中轻易承诺很容易造成被动的局面。拿破仑曾说过:“我从不轻易承诺,因为承诺会变成不可自拔的错误。”

一般来讲,承诺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自觉的承诺,明确地答复人家,应允其请求之事;一种是不自觉的承诺,这就是自己本来并未应允,但在别人看来,你已应允了。

比如,一个朋友托你办一件事,而这件事在你看来可以办或不可以办,或界乎两者之间,你可应允一定为其办理,这叫自觉承诺。你也可能会说“让我想一想”,这叫不自觉承诺。在人家看来,你也承诺了。

应切记,现代社会大家都喜欢“言出必行”的人,从来很少用宽容的尺度去谅解你不能履行某一件事的原因。我们常常在应酬中听到某位朋友说,某某分明答应为我办一件事,可是他却食言了。

仔细地想一想那位朋友的话,虽然某某曾经答应过他,但那很可能只是表面上的应付,或者这件事根本就不可能办到;其实,恐怕连那位朋友也心知肚明,他所请托之事有些强人所难。但是他会责备自己而不责备别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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