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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维护国家安全(第5页)

(一)邪教的含义

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其他名义而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二)邪教的特点

邪教组织最本质的特点,是绝对化或神化了的教主崇拜,自称有超自然力量的教主;宣扬末世论,打着拯救人类的幌子,散布迷信和歪理邪说;用蛊惑、蒙骗的手段发展成员,对信徒实行精神控制和摧残;不择手段地聚敛钱财满足私欲;利用包括恐怖暴力在内的各种手段危害社会。我国公安民政部门认定的邪教组织共有15种,其中包括”**“”实际神“等。

(三)邪教与宗教的区别

第一,在宗教中神和人是有区别的,即使再有权威和德高望重的神职人员也不得自称为

神;而邪教教主却自称为神。

第二,宗教的传教活动是公开合法的,而邪教活动则有不可告人之处。

第三,宗教并不反社会、反人类,而邪教则反社会、反人类。

第四,宗教不允许神职人员骗取钱财,而邪教教主则大肆掠夺别人的钱财。

第五,宗教有自己的典籍和教义,而邪教的所谓教义都是危言耸听的歪理邪说。

因此,邪教不仅在世界范围受到政府的打击,也受到宗教信徒和宗教团体的反对。

二、邪教的本质和危害

(一)邪教的反动本质

邪教的本质集中表现在一个”邪“字上,其能量在于邪,其顽固在于邪,其破坏力也在于邪。它反科学却常常打着科学的旗号,它反社会却又自诩能把人类社会引向更高的层次,它反人类却自吹能”解救“人类,它反政府却又自己想取而代之,它私欲膨胀却又把自己装扮成救苦救难救世主。它以各种谎言、骗术、心理暗示等手段对信徒进行”洗脑“,进而实行其变态的精神控制。这种精神控制能使信徒丧失人的正常理智、丧失判断是非的基本能力,最终酿成精神失常和彻底崩溃的后果。

“**”教主李洪志就是邪教本质的化身。他宣称自己的那一套歪理邪说是世界上一切学说中“最玄奥、超常的科学”,他套用粒子、夸克、射线、场等一大堆现代科学名词,大谈“史前文化”“人类起源”“宇宙结构”“地球爆炸”等,其目的是动摇人们追求真理的信心,瓦解人们崇尚科学的精神,破坏社会的安定团结,阻碍社会的全面进步。他炮制“生命神创论”,公然宣称现实生活中的人是“垃圾”“地球是宇宙的一个垃圾站”。而只有他李洪志才会“给人留下一步上天的阶梯”,只有专心练功修行,才能脱离现实社会而“回归宇宙”。他从“地球爆炸论”中导出“救世论”,以当代唯一的“救世主”自居,以“超人”“最伟大的佛”自诩,吹嘘当“世界末日”来临、“地球爆炸”之时,只有他这个“救世主”才能拯救社会。他还宣称“现代社会问题层出不穷,哪个政府也解决不了。民族问题、国家与国家的问题、民族之间的矛盾,许许多多社会犯罪各方面的原因,哪个政府都头痛,谁也解决不了”。而这一切问题,李洪志却可以解决,“法轮大法”可以解决,其取代政府的野心昭然若揭。“**”邪教组织有着不可告人的政治企图,这就是反党、反社会主义。这种政治野心不仅国人知晓,而且个别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有敌视态度的西方国家也明白这一点。他们无视“**”邪教践踏人权的罪恶行径,或明或暗地支持“**”邪教组织。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因练“**”致死者多达1400多人。如此严重损害身心健康乃至危及生命的“功法”,绝不是正常的健身活动、,更不是正常的宗教活动。还有,李洪志以教人练功、为人治病为名,疯狂聚敛钱财。据不完全统计,仅1993年到1994年李洪志在长春“教功”、售书就收入42万元,在全国各地办班收入78万元,其中在哈尔滨办班时间只有几天,听课证每张高达53元,净收入达20万元。另外,他还通过卖书不开发票、办班后溜之大吉等手段脱逃税费,捞取不义之财,其所作所为使邪教本质暴露无遗。

1.邪教对社会的危害

(1)邪教作为邪恶势力反对政府、仇视社会,煽动邪教组织成员发泄对政府及社会的不满。邪教利用社会矛盾、腐败现象、贫富差别等社会问题,挑拨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破坏社会稳定。

(2)邪教散布封建迷信蛊惑人心,借天灾、人祸及各种自然现象散布谣言,煽动群众对抗政府。这些都**裸地表现了邪教反政府、反社会的本质。

(3)邪教组织煽动成员抛弃家庭外出传播邪教,鼓吹“传得越多,将来就可进天国”。很多成员因此离家出走,造成许多家庭悲剧。

(4)邪教利用一套荒谬歪理邪说,欺骗和误导了很多群众,致使一些邪教成员放弃工作,变卖家产用于吃喝,坐等“世界末日”,严重地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生产和社会秩序。

(5)邪教组织有目的地拉拢党员、团员和基层干部,侵蚀基层党政组织。有的邪教甚至插手村级选举,鼓动群众将选票投给他们“中意”的候选人。

2.邪教对人身的伤害

(1)邪教损害教徒身心健康,邪教的共同点都是用异端邪说迷惑残害教徒的身心健康。

(2)邪教组织的头目打着行善积德的旗号,实际上他们却流氓成性,过着荒**无度的生活,借着“神”的名义聚敛钱财、**玩弄妇女,严重摧残妇女的身心健康。

(3)邪教组织无视人权,残害生命。当邪教的歪理邪说一旦不能自圆其说,或者不能达到教徒们升天等许诺的目的,其罪行即将败露时,往往为了掩盖罪行,制造以绑架、伤害等手段威胁其成员不得背叛邪教,诱导蛊惑信徒殉教,制造集体自杀等人间悲剧,甚至策划绑架、暗杀、投毒、爆炸等恐怖事件。如“**”痴迷者在李洪志所谓“圆满”的蛊惑下,连续制造自焚事件,残害生命,扰乱社会。

三、大学生与邪教做斗争的举措

邪教是一种具有危害性、对抗性的破坏力量,影响着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在我国,

邪教坑害百姓,扰乱社会治安,危害国家安全,影响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所以,大学生要与之做斗争,坚决铲除邪教组织。

(一)崇尚科学

科学是人类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最高成果,是破除迷信、反对邪教的最有力武器。尊重科

学、相信科学,运用科学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种种问题,社会才能进步,人类才有希望。科学知识有助于人们消除无知和愚昧,从根源上遏制迷信的形成。因此,我们应该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倡导“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用已有的科学知识作基础,学习更多、更广的新科技,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这样才能防止邪教组织乘虚而入。作为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的当代大学生,应该走在反邪教斗争的前列,用实际行动,崇尚科学,提倡文明,抵制邪教。

大学生要努力学习,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提高辨别能力,认清邪教与宗教的区别。

(三)警惕非法传教

我国公民依法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但宗教活动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超出法律许可的范围进行的宗教活动是非法的。当前,国内少数分裂势力与极端宗教分子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煽动民族分裂,破坏国家统一。西方敌对势力也利用民族、宗教问题,通过各种渠道和途径,不断对我国进行政治思想渗透,大肆宣扬西方的价值观念,对我国进行“西化”“分化”,积极从事争夺青少年的各种非法勾当,所以,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防止国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破坏民族团结、刺探国家秘密、阴谋分裂祖国、妄图颠覆政权等活动。我国法律规定,宗教活动不得妨碍国家教育制度。高校是进行教学与科研活动的场所,任何人在校园内传教都是非法的,既妨碍了国家教育制度,又超出了法律规定的宗教活动的范围。了解西方文化与接受其宗教教义,二者是不同的。大学生要学会识别并警惕非法传教,不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传教活动;同时要拒绝邪教的传单、邮件等一切宣传活动,拒绝邪教向我们的渗透和宣传,拒绝邪教向我们家庭的渗透和宣传,发现有人散发传单进行邪教活动时,有责任和义务及时向学校或公安机关报告;还要防止一些不法分子通过讲学、学术研究、文化交流等渠道进行各种宗教渗透活动,以防陷入反动宗教组织的陷阱而不能自拔,以我们文明进步的思想和言行,塑造当代大学生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四)积极实践

大学生要多参加健康有益的社会活动,带头深入城市社区、农村乡镇,通过各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宣传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无神论,普及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带头实践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努力形成崇尚科学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拓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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