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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第1页)

春秋通论卷六

新安首源姚际恒

僖公庄公庶子,闵公兄,母成风。在位三十三年。

元年春王正月。

即位于上年,故不书。或曰立于庆父未奔之前,或曰立于高子来盟之后。

齐师、宋师、曹师次于聂北,救邢。

书「次」,非缓也,凡救必先次,然后救也。书「次」与「救」,或先或后,第据其情事言之,亦无例。庄三十二年狄伐邢,闵元年齐人救邢,此时狄复伐邢,而齐又救之也。或误认为即庄三十二年之伐,谬。

夏六月,邢迁于夷仪。

强而迁之者,曰「宋人迁宿」、「齐人迁阳」;顺而迁之者,曰「邢迁于夷仪」。故经虽无例,而书法则自可以见也。

齐师、宋师、曹师城邢。

亦善也。

秋七月戊辰,夫人姜氏薨于夷。齐人以归。

或谓齐桓召姜氏于邾,至夷而自缢,「以归」,归于齐也。

楚人伐郑。

郑从齐也。前书「荆」,后书「楚」,从其自号也。

八月,公会齐侯、宋公、郑伯、曹伯、邾人于柽。

谋伐楚也。左氏以为「谋救郑」,郑伯既在会,何救之有?

九月,公败邾师于偃。

邾,小国,界于鲁、宋之间。公以邾不附己而附宋,故伐之。然旋会而旋伐,伯主之威安在也!

冬十月壬午,公子友帅师败莒师于郦,获莒拏。

报纳庆父之怨也。

十有二月丁巳,夫人氏之丧至自齐。

「氏」上阙「姜」字。

二年春王正月,城楚丘。

左氏谓「诸侯城楚丘而封卫焉,不书所会,后也」。按:楚丘非卫邑,季明德曰:「楚丘在今齐州曹县东南五十里,以唐志考之,当在武城、单父西南。武城、单父,春秋时皆鲁地,而楚丘与之连界,鲁人有卜楚丘者,以地名人者也。又汉志注云:『武城有楚丘亭』,则为鲁地可知矣。『城楚丘』,鲁事也,故以内辞书。隐七年戎伯伐凡伯于楚丘,即其地也。鲁必以备戎而城之与?」此说甚正,且有据,可免纷纷之疑矣!又左氏见不书所会之诸侯,则以「鲁后」为言,明系矫说尤可见。

夏五月辛巳,葬我小君哀姜。

庄公夫人也。

虞师、晋师灭下阳。

虞、晋始见经,其时晋未为大国,故以虞先之,说者遂谓以虞得赂而为首恶,妄也。

秋九月,齐侯、宋公、江人、黄人盟于贯。

江、黄皆近楚小国,齐欲离之以为己应,故与盟,然徒利其一时附己,而不能保全其后,岂仁人之为乎?凡小国之君多称「人」。

冬十月,不雨。楚人侵郑。

元年伐郑,今又侵之。

三年春王正月,不雨。夏四月,不雨。徐人取舒。

舒,楚之与国,故鲁颂于僖公曰「荆舒是惩」,十五年,楚伐徐,而齐救之,则徐人此时为齐、鲁取之也。

六月,雨。

自上年十月不雨,至今六月始雨,则不雨者八月矣,凡十月、正月、四月皆书首月,以志一时之不雨也。左氏谓「不曰旱,不为灾」。八月不雨,尚不谓之旱,斯已奇矣!谷梁且谓「勤雨」,为贤僖公,不更奇乎?

秋,齐侯、宋公、江人、黄人会于阳谷。

再会,谋伐楚也,说者谓下侵蔡次陉之师,江、黄独不与,按兵不动,为觭角之势,非也。伯主恤小,故伐大国不用之,而用于后之伐陈,使亦得以自效焉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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