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窮謂之根骨。
視背俞陷者灸之,
背胛#8骨際有陷處也。
舉臂肩上陷者灸之,
肩偶穴也。在肩端兩骨問,手陽明踏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也。
兩季脅之問灸之,
京門穴,腎募也。在骼骨與腰中季脅本俠脊,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外踝上絕骨之端灸之,
陽輔穴也。在足外踝上輔骨前絕骨之端,如前同身寸之三分所,去丘虛七寸,足少陽脈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在外踝上四寸。
足小指次指問灸之,
俠谿穴也。在足小指次指歧骨問本節前陷者中,足少陽脈之所流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流當作留字。
踹下陷脈灸之,
承筋穴也。在瑞中央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也,禁不可刺,可#9灸三壯。○新校正云:按《刺腰痛篇》注云:踹中央如外陷者中。
外踝後灸之,
崑崙穴也。在足外踝後跟骨上陷者中,細脈動應手,足太陽脈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缺盆骨上切之堅動#10如筋者灸之,
經闕其名,當隨其所有而灸之。
膺中陷骨問灸之,
天突穴也。所在灸刺分壯,與前缺盆中者同法。
掌束骨下灸之,
陽池穴也。在手表腕上陷者中,手少陽脈之所過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臍下關元三寸灸之,
正在臍下同身寸之三寸,足三陰任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七壯。○新校正云:按《氣府》注云刺可入一寸二分者非。
毛際動脈灸之,
以脈動應手為處,即氣街穴也。
膝下三寸分問灸之,
三里穴也。在膝下同身寸之三寸,腑骨外康兩筋肉分問,足陽明脈之所入也,刺可入身寸之一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足陽明駙上動脈灸之,
衝陽穴也。在足咐上同身寸之五寸骨問動脈,足陽明脈之所過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及全元起本足陽明下有灸之二字,并附上動脈是二穴,今王氏去灸之二字,則見#11二穴,今於注中卻存灸之二字,以闕疑耳。
巔上一灸之,
百會穴也。在頂中央旋毛中陷容指,督脈足太陽脈之交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五壯。
犬所噙之處灸之三壯,即以犬傷病法灸之,
犬傷而發寒熱者,即以犬傷法三壯灸之。(噙,古結切。)
凡當灸二十九處,傷食灸之。
傷食為病,亦發寒熱,故灸。○新校正云:詳足陽明不別灸,則有二十八處,疑王氏去上文灸之二字者非。
不已者,必視其經之過於陽者,數刺其俞而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