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跚穴在足內踝下,是謂照海,陰踏所生,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壯。陽踏穴,是謂申#20脈,陽踏所生,在外踝下陷者中,○新校正云:按《刺腰痛篇》注作在外踝下五分,《繆刺論》注云外踝下半寸。○容爪甲,刺可入同身寸之三#21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留七呼作六呼,《刺腰痛篇》注作十呼。
水俞在諸分,
分,謂肉之分理問,治水取之。
熱俞在氣穴,
寫熱則取之。
寒熱俞在兩骸厭中二穴,
骸厭,謂膝外俠膝之骨厭中也。
大禁二十五,在天府下五寸。
謂五里穴。所以謂之大禁者,謂其禁不可刺也。《針經》曰:迎之五里,中道而上,五至而已,五往而藏之氣.盡矣二故五五二十五而竭其俞矣。蓋謂此也。又曰:五里者,尺澤之後五里。與此文同。
凡三百六十五穴,針之所由行也。
新校正云:詳自藏俞五十至此,并重復共得三百六十穴,通前天突、十椎、上紀、下紀,共三百六十五穴,除重復,實有三百一十三穴。
帝曰:余已知氣穴之處,游針之居,願聞孫絡谿谷,亦有所應乎?
孫絡,小絡也,謂絡之支別者。
岐伯曰:孫絡三百六十五穴會,亦以應一歲,以溢奇邪,以通榮衛,榮衛稽留,衛散榮溢,氣竭血著,外為發熱,內為少氣,疾寫無息,以通榮衛,見而寫之,無問所會。
榮積衛留,內外相薄者,見其血絡當即寫之,亦無問其脈之俞會。
帝曰:願聞谿谷之會也。岐伯曰:肉之大會為谷,肉之小會為谿,肉分之間,谿谷之會,以行榮衛,以會大氣,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以合大氣。
邪縊氣塵,脈熱肉敗!榮衛不行,必將為膿,內銷骨髓,外破大膕#22
熱過故致是。
留於節奏,必將為敗。
若留於骨節之問,津液所奏之處,則骨節之問,髓液皆漬為膿,故必敗爛筋骨而不得屈伸矣。
積寒留舍,榮衛不居,卷內#23縮筋,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作寒肉縮筋。
肋肘不得伸,內為骨痺,外為不仁,命日不足,大寒留於谿谷也。
邪氣盛甚,真氣不榮,髓溢內消,故為是也。不足,謂陽氣不足也。寒邪外薄,久積淹留,陽不外勝,內消筋髓,故日不足,大寒留於谿谷之中也。
谿谷三百六十五穴會,亦應一歲。其小痺**溢,循脈往來,微針所及,與法相同。
若小寒之氣,流行**溢,隨脈往來為痺病,用針調者,與常法相同爾。
帝乃辟左右而起,再拜曰:今日發蒙解惑,藏之金匱,不敢復出。乃藏之金蘭之室,署日氣穴所在。岐伯曰:孫絡之脈別經者,其血盛而當寫者,亦三百六十五脈,并注於絡,傳注十二絡脈,非獨十四絡脈也,
十四絡者,謂十二經絡兼任脈督脈之絡也。脾之大絡起自於脾,故不并言之也。
內解寫於中者十脈。
解,謂骨解之中經絡也。雖則別行,然所受邪亦還.注寫於五藏之脈,左右各五,故十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