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孔广陶本(以下简称孔本)书钞卷五二「坤道」作「川道」。
〔四〕 「宣元」原作「宣化」,据孔本书钞卷六四改。
〔五〕 孔本书钞卷五三「社稷」上有「掌」字。又此引还见于艺文类聚(以下简称类聚)卷四九,与孙辑引同,孙氏脱注。
〔六〕 诸本续汉百官志补注「主殿宫」上均有「宦寺」二字,据补。
〔七〕 孔本书钞卷五六引作「光禄、太中」,与下文「谏议大夫」连读。
〔八〕 「凡」字据类聚卷四九引补。
〔九〕 「本宫」,类聚卷四九、初学记卷一二、太平御览(以下简称御览)卷二三0俱引作「本官」。殿本续汉百官志亦同。黄山校补曰:「官本『宫』作『官』,是。今按:外人谓无官位者,考本官所遣,当封棨传为信也。」孙案非,且脱注初学记、御览两出处。
〔一0〕类聚卷四九、初学记卷一二、御览卷二三0「两字」上均有「官」字。按续汉志作「宫名」,此处既指外人,则「宫名」亦当作「官名」。据此可知上述类书所引,「官」下当脱「名」字,而孙辑则全脱矣。
〔一一〕「符」原作「箸」,据诸本续汉百官志补注改。
〔一二〕初学记卷一二「复」下有「识」字,「齿符」下尚有「识其物色」四字。
〔一三〕据孔本书钞卷五八补「中」字。此引又见类聚卷四八,亦作「给事中」。孙辑脱注。
〔一四〕书钞卷五八、类聚卷四八、初学记卷一二「常侍」下均有「
从」字,据补。
〔一五〕此引见于文选范蔚宗宦者传论注,不出于文选后汉二十八将论注。
〔一六〕影宋本御览卷二二五正作「得举非法」,孙氏所据本误。
〔一七〕孔本书钞卷六五引作「言太子如珪玉」。
〔一八〕点校本续汉百官志补注「椅」作「漆」。按刘昭注下引毛诗传、陆玑草木疏皆以释「椅」,未言及「漆」。汲本、殿本、集解本亦均作「椅」。据此则作「漆」恐非。
〔一九〕「太初」原作「太元」,据孔本书钞卷七六引改。又汉书百官公卿表亦作「太初」。
〔二0〕孔本书钞卷七六「皆」上有「职」字。
〔二一〕孔本书钞卷七六「并」下有「属」字。
〔二二〕孔本书钞卷七六正有「都」字,孙氏所据本误。
〔二三〕诸本续汉百官志补注「岁」下均有「举」字,据补。
〔二四〕「青齐」原作「青州」,据影宋本御览卷一五七改。
〔二五〕据影宋本御览卷一五七删补。
〔二六〕御览卷二四一其下尚引「备盗贼也」四字。
〔二七〕孔本书钞卷六三「一人」上有「郡各」二字。
〔二八〕书钞卷六三两次引及此条,孙辑脱注。
〔二九〕诸本续汉百官志补注「之事」均作「之时」,据改。
〔三0〕类聚卷五一「通侯」下有「是」字。
〔三一〕诸本续汉舆服志补注「鸾」下均有「鸟」字,据补。
〔三二〕文选求通亲亲表注「京师」作「京兆」,齐竟陵文宣王行状注又作「京城」。
〔三三〕影宋本御览卷一八八两「桶」字均引作「桷」,孙氏所据本误。
〔三四〕据御览卷一八八补「梲」字。
〔三五〕据后汉书光武帝纪注及御览卷五九三引删「书」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