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工作
【概况】
2019年以来,全县政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准确把握新时代政法工作实践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两场战役、十个重点、二十件大事”目标,着眼服务全县经济发展这一大局,勇于担当、奋发作为,圆满完成各项安保任务,平稳度过各个敏感节点,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护航经济发展】
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服务保障大局。落实“严厉惩处各类犯罪,助推平安盐山建设;妥善审理民商案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创新解决纠纷渠道,完善诉讼服务机制”三项机制,确保有效发挥审判职能。2019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980件,结案5691件,结案率95。2%。落实“思路引领,强化责任担当;内外合力,确保执行成效;畅通渠道,提高执行效率;联动创新,严惩失信老赖”的四项措施破解执行难题。2019年,执结案件1951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5亿元,执行质效考核全省领先。深入开展法官联系人机制,推进能动司法。法院25名员额法官将15个县直单位、12个乡镇、22个重点民营企业和1所中学确定为法官联系对象,并同联系单位负责人进行座谈,介绍宣传法官联系人机制,听取联系对象对活动开展的意见建议,开展座谈、普法活动21次,接受咨询56次,解决问题11个。组织开展“法润民企”活动,助力民营经济。邀请辖区民营企业家代表召开以“发挥审判职能、保障民营企业”为主题的“法企共建”座谈会,实现企业经济发展和法院工作的良性互动,从政策和法律上为企业提供贴身服务,帮助企业风险防范、减少纠纷,促进依法规范经营,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实现“一乡一庭”建设提档升级。更新“一乡一庭”建设新思路,提高履职能力。盐山法院“一乡一庭”建设工作被《河北法制报》以盘活“‘小法庭’发挥大作用”为题头版报道。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正式挂牌成立,实现实体化运行。审判法庭建设项目落地开工。此项目属中央投资建设的政法基础设施项目,位于盐山县文化新城,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9567。93平方米,总投资3000余万元。该项目于2019年4月正式开工建设,后续工程进度如期推进。
县检察院聚焦“三深化、三提升”活动,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打击、保护、监督等工作职能,重点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履职尽责,主动担当,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领导关于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系列讲话精神,慎重办理涉企案件,将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降到最低。2019年,县检察院结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较小、有自首或坦白情节、且已补交税款等情况,对三家管件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收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结合司法办案,深挖案件背后的管理漏洞,及时向企业发出检察建议,帮助消除风险点。年内共向涉案企业制发4份检察建议,有效引导企业依法经营、严格管理,受到涉案企业欢迎。乘势再发力,做好公益诉讼工作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资产保护及英烈保护领域,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6件,有力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积极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要求,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学校对学生监管不严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4份。开展案后跟踪帮教4人;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10人。
县公安局坚持以创安为目标,强化社会面管控,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深入开展“亮剑2019”专项整治行动,取得良好战绩。
不断完善多警联动的县域快速反应封控网络,建立警力跟着警情走的巡控模式,在常态巡逻防控的基础上,结合敏感节点适时启动“加强巡”“超常巡”,屯警街面,动中备勤,切实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全面压缩违法犯罪分子活动空间。强化治安管理。严格落实重性精神病人属地管理责任和稳控措施,严防发生影响社会安定的恶性案件。加强旅馆洗浴、歌厅网吧、寄递物流、出租房屋等特种行业管控,严格落实实名登记、系统监管等各项制度,堵塞管控漏洞,严厉查处黄赌违法犯罪活动,廓清社会治安环境。
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宣传职能,为全县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深化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安置帮教机制,完善县乡村三级安置帮教组织网络,让两劳释放人员重新走上正常人的生活,确保管控安全,为社会增加和谐音符。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作用,继续深入践行“枫桥经验”,严格落实矛盾排查制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全面做好法律服务工作,推行社会律师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制度,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建立行政复议工作平台;积极开展公证业务培训,提高公证员的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开展公证宣传活动,继续推进公证体系改革。做好全面依法治县日常性工作,按时完成各项工作的上报,配合完成法制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督查。
【司法体制改革】
县政法各部门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各项改革措施。县法院积极落实法官员额制,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宁缺毋滥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先后三批择优遴选26名具有较好法律素养和较强履职能力的一线办案法官入额,真正让政治素质好、办案能力强、专业水平高、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担当起司法审判的重任,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与司法责任制相适应的检察权监督管理机制,着力构建符合司法责任制要求的“立体化、专业化、民主化、现代化”
检察办案监督管理体系,为打造优质检察产品、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提供机制保障。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改革工作正处于清查底数,整理档案阶段,制定《盐山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全面铺开辅警改革工作。县司法局健全行政复议案件领导层层把关机制,加强行政复议人员业务学习,严格依法受理复议案件,依法保障申请人的复议申请权,真正把案件办成经得起考验的“铁案”。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印发《关于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实施方案》,着力打造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共建共治共享“三共一体”、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的“三不目标”和百姓和顺、城乡和美、社会和谐“三和相融”目标的新时代“枫桥经验”盐山升级版。9月5日,召开县委主要领导同志出席的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会议。第一批50个联动联创试点全部落实“五室一房”制度和包联责任机制,健全组织和工作队伍,完善视频监控网络,及时采集与更新综治“9+X”系统信息。新增高清视频监控摄像头418个,并接入公安天网;新增综治“9+X”系统信息29356条,迈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新步伐。同时,严格按照“打一仗进一步”要求,不断总结系列安保工作经验,建立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圆满完成全国“两会”、第二届“一带一路”高峰论坛、暑期维稳、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等系列重大安保任务,确保全县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县扫黑办以“1114”工作机制为统领,进一步完善每周会商机制,落实四个到位。各乡镇(临管委)建立相应机制,围绕问题导向,实行派遣单制度,把问题派发到具体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要做到宣传、排查、扫除、问责“四个到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公安局共破获涉九类及黑恶案件共117起(其中涉黑恶案件55起),抓获涉九类犯罪嫌疑人229名,(其中涉黑恶犯罪嫌疑人78名);共打掉省厅交办异地办案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恶势力犯罪团伙4个。
【政法队伍建设】
2019年,全县政法系统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眼提升整体能力素质,政法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2019年1月县法院法官李立华被最高法授予“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11月,李立华被省委政法委评为河北省第五届“十大法治人物”;县公安局副局长、刑警大队大队长张景洋撰写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践与思考》被《中国刑事警察》杂志刊载;圣佛镇政法委员窦洪亮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基层平安建设先进个人;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被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授予“沧州市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先进集体”,盐山镇、城区两个基层派出所被评为“全市公安机关暑期安保工作先进基层单位”,赵国林、赵月国等12名同志被市公安局记嘉奖;县司法局荣获市“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并被市司法局评为先进单位,王霞、路树静分别荣获全市“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
(赵志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