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既合理,又能让美国读者感到亲切。
一路上,皮埃尔都在和搭档抱怨。搭档老杜邦是个老油条,只想退休回法国,对皮埃尔的抱怨宛若未闻。
两人在医院见到了少年,也知道了少年的名字叫做「Pi」。
这是父母给他的暱称,由于他还没有成年,也没有在部落中做出什么突出的贡献,所以还没有正式的名字。
【我坐在病床边,打开笔记本。Pi躺在床上,眼睛看著我和已经开始打瞌睡的老杜邦。
「你会说英语。跟谁学的?」
「跟一个白人牧师学的。」
「牧师?」
「他叫约瑟夫·麦克尼尔。从俄勒冈来的。」
我等著他继续说。
Pi停了一会儿,然后开始讲。
「那是我八九岁的时候。有一天,父亲带人去打猎。他们遇到一头熊。熊很大,站起来比人还高。父亲射了一箭,没射中要害。熊扑过来,把父亲压在地上。」
他讲得很慢,用的单词也很简单,但是语法与口音都没有什么问题。
「这时候麦克尼尔先生出现了。他带著枪。他开枪打死了那头熊,把父亲背回部落。父亲伤得很重,养了半年才好。」
「麦克尼尔先生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
「他当时在部落附近传教。想说服我们信他的上帝。但他从不强迫我们。他只是在部落外面搭了个小木屋,住在那里,偶尔进部落来,给孩子们讲故事,给生病的人发药。」
「你父亲伤好之后呢?」
「父亲感谢他救了自己的命。问他想要什么。麦克尼尔先生说,他什么都不要,只想留在部落里,继续传教。父亲同意了。」
我点点头。这故事听起来还算合理。传教士们是喜欢这么干,哪怕是吃人的部落,也要去试试能不能让他们信奉上帝。
「他在部落里待了多久?」
「四年。」
「四年?他一个人,在印第安部落里待了四年?」
「是的。他学会了我们的话。我们的小孩都喜欢他,因为他总是有故事讲。圣经里的故事,挪亚方舟,摩西分开红海,耶稣在水上走。」
Pi说到这里,嘴角动了动,像是在笑。
「我那时候问他,耶稣在水上走,是真的吗?他说,是真的。我说,那我为什么不能在河上走?他说,因为你的信心不够大。」
我忍不住笑了。
「后来他开始教我们英语。他有一本圣经,英文的。他说,学会了英语,你们就能自己读圣经,不用我讲给你们听。」
「你学得怎么样?」
「学得很快。麦克尼尔先生说我很有天赋。他让我多读圣经,多跟他说话。四年下来,我的英语说得和他一样好。」
「他后来呢?」
「他死了。病死的。那一年我十三岁。」
「他死之前,把那本圣经留给了我。扉页上写著,『给Pi,愿你永远记得,上帝与你在同一个故事里。』」
我看著Pi。他的脸上一直没有太多表情,但是说这句话的时候,他把头低了下去。
「那本圣经呢?」
「在船里。跟著船一起沉了。」
「麦克尼尔先生离开之后,你们部落发生了什么?你为什么会在那条救生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