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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上的人(第2页)

对处于这等地位的女人来说,一个女伴就像轻便四轮车或鲜花一样必不可少。这些娇嫩欲滴的女人,总是雇用一名相貌普通的女性朋友,以后便与女伴形影不离,没有女伴的安慰和同情就没有办法活下去——我永远被那种依恋之情所感动。

看到那样一名不可或缺的女性,身穿褪了色泽的长袍,坐在大剧院包厢里,依在她亲爱的朋友背后,或缩在马车的后座,任何时候都对我的身心健康和道德修养大有裨益,这和精通享乐之道的古埃及人宴饮时观赏骷髅助兴一样,不失为一种有趣的提示,它以具有讽刺意味的特殊方式提醒人们自己身在名利场,而人在名利场混了一辈子也就是那样的下场-----骷髅。

就说法伊尔·布雷斯太太吧,这位美人儿可算得是历经沧桑的风月老手了,她父亲是被她干的丑事给活活气死的。还有可爱、大胆的曼垂普太太,她骑马越障的本领不比任何英国男士差,在公园里她总是亲自驾驭两匹灰马拉的车,而她的母亲现在仍在巴思摆摊做小买卖——可是你猜怎么着?

就连这样两位天不怕地不怕的女士,只要是没有女伴陪着,甚至都不敢出门见人!她们身边须得有一个可以依靠的伴儿,好像小鸟一样依人,你要是在公共场所看到她们,那么十有八九可发现一名样子寒酸、身着染过色的绸衣服的女伴在她们背后不太远地方坐着。

一天晚上,时间已经很晚了,一群伸士围侍在她家客厅里劈啪作响的壁炉旁。他们在其它地方玩乐的高兴劲还没退去,就到这里来品尝她的冷饮和咖啡——据说是伦敦最好的。“罗登,”蓓基说,“我想要一条牧羊犬。”

“一条什么?”罗登从牌桌上抬起头问道。

“一条牧羊犬!”年轻的莎吴塞唐勋爵插嘴道,“我亲爱的克劳莱太太,这太奇怪了!为什么您不养丹麦狗?我知道有一条很不错的丹麦狗,就像驼豹那么大的个头儿,真的。它几乎可以把您的四轮车拉动。要么您养一条波斯猎狗,那不是更好吗?要不,您养一只小哈巴狗也行,它小得能够装在斯丹恩勋爵的一只鼻烟盒里。贝思活脱地方有人养了这样的一只小狗,它的鼻子——我记下一张K,现在该我出牌——和衣钩很相像,会有人把帽子挂上去。”

“这一圈的牌我都记得”罗登正经八百地说,一般他总是集中注意力打牌,不怎么参加谈话,除非谈到赛马和赌除。

“您要牧羊犬有什么用?”爱说笑的小个子莎吴塞唐继续和女主人闲聊着。

“我指的是精神上的牧羊犬,”蓓基笑道,一边抬起头看着斯丹恩勋爵。

“这又是怎么回事?”勋爵问。

“一条保护我不被狼吃掉的牧羊犬,”蓓基继续说,“说得具体点,我需要一个女伴。”

“亲爱的,无辜的小羔羊,您的确需要。”那位侯爵说话时下巴突出,一对小眼珠子斜睨着蓓基,一副龇牙咧嘴的鬼样子,实在是猥琐。

地位显赫的斯丹恩勋爵站在壁炉旁喝咖啡。火焰伴随着噼噼啪啪的声音漾出阵阵暖意。二十来支形状、质地不同的蜡烛点在壁炉架四周的烛台里,烛台有镀金的、铜的,还有瓷的。

蓓基坐在一张面料五颜六色的沙发上,将身段映衬得格外美丽。她身着一件嫩红色的连衣裙,和露华正浓的玫瑰一样娇艳,她那白得耀眼的粉臂玉肩,被薄薄的纱巾微微遮住,在朦胧中依然闪亮。她的秀发卷曲成一绺一绺的围在脖子周围;从绸裙窸窣作声的褶裥中略略探出一只小巧的脚——那是世界上最美的纤足,套着的是最细洁的丝袜,穿着的是最精致的便鞋。

烛光把斯丹恩勋爵围着一圈红发的秃顶照得闪亮。他长着两道浓浓的眉毛,一双布满血丝的小眼睛不停地眨巴着,还有数不清的鱼尾纹。他下巴松垂,笑起来的时候两颗白色的龅牙往外突出,亮闪闪地十分吓人。

那天他曾进宫和王室成员一起进餐,所以还挂着嘉德勋章,勋章的绶带搭在他的膝盖上。勋爵身材很矮小,胸部很宽,罗圈腿,但他对自己的细脚踝和小脚板感到非常自豪,而且总是抚摩他的膝盖。

“莫非靠牧人保护羊羔还不够?”他说。

“牧人只顾打牌、上俱乐部。”蓓基回答时笑了起来。

“天哪,实在是个堕落的考里同146!”勋爵感叹道,“光长着一张吹芦笛的嘴!”

“三加二,一共五点。”罗登在牌桌上说。

“听听这梅里勃斯147说的,”高贵的侯爵嘀咕道,“他也忙着干畜牧活儿呢!这不,他在为一只南丘羊剪毛。多可怜的绵羊,不是吗?哦,好白的羊毛!”

蓓基的眼睛射出的目光打趣中夹着嘲弄。

“我的勋爵大人,”她说,“您也是那个骑士团里的,不是吗?”

没错,一条挂勋章的领圈在他脖子上挂着,那是西班牙亲王们复位后赠送给他的。

斯丹恩勋爵年轻时因勇猛好斗和赌运亨通而出名。他曾经和福克斯先生连续两天两夜拼命豪赌。英国一些最有地位的贵人都曾是他的手下败将,据说,他的侯爵头衔也是从赌台上赢过来的,但他讨厌别人对他提起以往那些荒唐行为。

蓓基见他紧紧皱着浓眉,面带怒色,就立马从沙发上站起来,走过去把他手中的咖啡杯接过来,还行了个不太深的屈膝礼。

“对,”她说,“我需要一条看家狗,但是它见了您决不会乱叫。”说完她走到另一间客厅里,坐到钢琴前,开始唱一些法国小曲,眉额舒展的侯爵很快就被那优美的歌声吸引过去了,他正跟着音乐的节拍向蓓基点头哈腰。

此时,罗登和他的朋友莎吴塞唐接着玩他们的牌,一直玩到了尽兴。中校赢了,尽管他时常赢钱,而且数额很大,但是每星期有好几回这样的夜晚,他的太太跟客人谈古论今,出尽风头,把他冷落在一边,对于谈话圈内的玩笑、暗示和隐喻,他一窍不通——这位前重骑兵军官对这样的生活已感到厌烦。

“克劳莱太太的先生最近好吗?”斯丹恩勋爵和他相遇的时候总以这种方式跟他打招呼。

这也没什么奇怪的,现在他在生活中扮演的也就是这样的角色。他再也不是克劳莱中校,他只是克劳莱太太的先生。

这段时间内始终没提到小罗登的原因,是因为他不是被藏在顶楼上一间屋子里,就是自己爬到楼下厨房里找伴儿去了。

他母亲差不多完全不管他。法国保姆还在克劳莱家的时候,孩子成天和她在一起;那个法国女人走后,小家伙夜里没人陪伴就哭,好在有一名叫桃立的女仆可怜他,把他从冷冰冰的育儿室抱到自己的卧室**哄他睡觉。

有时从大剧院听戏回来,蓓基、斯丹恩勋爵和另外一两个人在客厅里喝茶,而小罗登在楼上大吵大闹。

“那是我的小天使在想念他的保姆。”她像没什么事儿一样地说,也没想过要上楼去看看孩子。

“您还是不要去看他,那样只会搞得您不得安宁。”斯丹恩勋爵讽刺地说。

“没什么大不了的!”做母亲的答道,但脸上稍微有些发红,“他哭累了就睡着了。”于是他们接着谈论当晚的歌剧。

但是,中校还是溜上去看了看他的继承人,发现细心的桃立在哄孩子,才又回到客厅里。中校的梳妆室也在顶层。他时常悄悄去那里看儿子。每天上午他刮胡子的时侯,父子便会面了。小罗登在父亲旁边一只箱子上坐着,不厌其烦地观赏刮胡子的过程。这父子俩可算得友谊深厚的哥俩。

父亲带给他从餐后甜食中截留下来的果品,放在一个肩章盒子里,儿子会去那里找,发现了好东西就高兴得笑起来,但不能大声,因为妈妈在下面睡觉,他可不敢把她吵醒了。蓓基总是到很晚才睡觉,难得在中午以前起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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