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诊法与辨证的综合运用
诊法与辨证是认识疾病的不同阶段,各有其主要的目的和任务。诊法(即前面的望诊、闻诊、问诊、切诊章节)是辨证辨病的前提和依据,主要任务是收集病情资料;辨证(即八纲辨证、病因辨证、气血津液辨证、脏腑辨证、六经辨证、卫气营血辨证、三焦辨证、经络辨证章节)是将四诊所收集的病情资料,通过分析、综合、推理、判断的逻辑思维,得出符合临床实际结论的过程,也是将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再回到临床中进行验证,并不断进行修正、不断深化认识的过程。
辨证的目的在于揭示疾病发展过程中某一阶段的病因、病性、病位、病机、病势等,是论治的前提。因此,在诊法与辨证的运用过程中,应当把诊法与辨证的内容联系起来灵活运用,同时必须对病情资料予以综合处理,遵循辨证的基本原则、要求和思维方法,熟练运用各种辨证方法,按照辨证的具体步骤,并做到辨证与辨病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