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兵阵于关内,自北山亘海。大清兵对贼置阵,吴三桂居右翼末,悉锐卒搏击,杀贼数千人;贼亦力斗,围开复合。战良久,大清兵从吴三桂阵右突出,冲贼中坚;万马腾跃,飞矢雨集(一作堕)。天大风,沙石飞走击贼,如雹。自成方挟太子登高冈观战,知为大清兵,急策马下冈走。大清兵追奔四十里,贼众大溃,自相践踏,死者无算;僵尸遍野,沟水尽赤。
自成挟东宫随数十骑登庙冈以观,有僧进曰:『此非三桂兵,乃(一作必)东兵也;上位宜急避之』。自成狼狈走,贼兵大败。刘宗敏虽勇冠三军,亦中流矢,负创逃回;尸横八十里,遗弃辎重不可胜计。
李自成奔永平。大清兵逐之,吴三桂先驱至永平。
自成驻兵永平,遣使赴三桂营议和;三桂曰:『归我太子、速离京城,使钟篪如故,而后罢兵』。自成请旋师如约。
时相传贼出吴襄、太子于阵前,三桂以计夺之;其实无此事也(「核真略」)。
二十四日(辛巳)
流贼献忠陷重庆,瑞王及陈士奇皆遇害。
张献忠破涪州,士奇征石砫援兵,不至。或劝:『公已谢事,宜去』!士奇不可。贼抵城下,击以滚炮,贼死无数。至夜,黑云四布,贼穴地轰城;城陷,王及士奇、副使陈勋(一作纁)、知府王行俭、知县王锡俱被执。士奇大骂,贼缚于教场,将杀之;忽雷雨晦冥,咫尺不见。献忠仰而诟曰:『我杀人,何预天事』!用大炮向天轰击。俄晴霁,遂肆屠戮;士奇骂不绝口而死,王亦遇害(纁,本关南兵备副使;护王入蜀,及于难。行俭,字质行(一作慎行),宜兴人,崇祯十年进士;为贼脔死。锡,字子美,新建人;崇祯十三年进士,官巴县知县。贼蒙巨板穴城,锡灌以热油,多死。及被执,大骂;抉其齿,骂不已。捶膝使跪,益仡立。舁至教场,缚树上射之,又悬而烙之。既死,复毁其骨。指挥顾景闻城陷,入瑞王府,以己所乘马乘王,鞭而走;遇贼,呼曰:『贼宁杀我,无犯帝子』!贼杀王,景遂死之。瑞王,名常浩,神宗庶五子)。
重庆山壁立而水环之,惟南锦门佛图关通一线。献贼既入涪州,分舟师溯流犯铜锣峡;而自率步骑登山疾驰一百五十里,破江津县,掠其舡顺流而下。不三日,
夺佛图关,而铜锣峡守兵惊扰不能支。贼发民冢,取凶具戴之以穴城,四日而陷。
王在执,天无云而雷震;贼祝曰:『若再雷者释之』!既而,王竟不免。
「瑞王傅」云:天无云而雷者三,贼有震死者。瑞王自汉中避难来奔,关南道陈羽白与之俱,陇西士大夫多挈妻子从之;故衣冠死者甚众。
贼兵掠妇人**诸酆都县冥王殿,兵立死;伪将驰报献忠。是夜,道士梦神同鬼卒郎仓而逃,旦而述昕梦。语未竟,献忠猝至,斫神像如粉,夷其庙。蜀僧月坛者,张贼驱千余人于野,月坛与焉;贼挥刃丛下,月坛甫着刃佯仆,尸积掩之。夜潜起,捧其头而逃,自缝创处。髡为僧,来吴与余言贼中事愿详。后见太仓沈文豹「蜀难记略」斫神夷庙事,亦同(李翰业)。
席谅武,大宗伯书之裔孙。为贼得,又一贼争之;曰:『不如共杀』。贼法:每人日限斩级若干,得妇人一,当男子三。谅武见贼将加刃,给之曰:『顷见数妇人绕山麓而东,何弗之追而夺我为』?贼信,舍之去。先得者缚谅武;谅武诈曰:『将军活我,我努力事将军矣』!贼曰:『若何能』?谅武窥贼意所向,而谬应曰:『皆能』。贼喜,且走且语,握谅武项索稍弛;过山,临大江深十仞,乘贼不备,挤之堕崖死。谅武得脱,后寓于吴,至康熙甲子还蜀。
熊氏仆何长子本贼兵,贼平而为人奴;常言献贼掳妇女千百,悉露其私,反接之以攻城,城上发炮皆内射;守陴者尽拔其跨间毛,入火药发之,炮得外指,妇女立尽。事与李自成裸妇人攻汴略同。又积少艾数百,以长绳缘其项,缚绳两端于山麓,沉之江中露其面,骈肩而死。又积纤足妇人数十,断胫胹食之。
献贼每卒日发口粮银一钱,米价每升直银八钱;如掠得米二升,则粜一升。
献贼尽屠其民,老少无存。壮丁割耳鼻、断右手、驱至各州县;言兵至而不下者似此。但杀王府官绅以待者,秋毫无犯。由是所至皆解甲投降,势如破竹。
二十五日(壬午)
缚吴三桂告示入城谕众,为先帝服丧。大兵入城,素冠者不杀;城中百姓各制一素冠。
从贼官张若麒投降,大清不受;恳吴三桂转达,乃受之。于永平察院中赐宴,又赐衣一件,许以职方衔用,不仍贼原官。
贼留守京师者,大搜兵器。使人各街传呼,凡弓箭火器,民间皆不得留。由是城门益严,人心汹惧。贼促驮载金银益急,城中骡驴逼取殆尽。
河南副使吕弼周为贼伪节度使,来代路振飞。振飞击擒之,竿之法场,命士人射三矢,乃解;磔之。
吕弼周,戊辰进士;河南巡〔□〕王燮,其门生也。降贼,以为咨致燮,欲赴任;游击骆举佯迎之,于中途执以解燮。叱使跪,弼周云:『人也不认得』?燮曰:『乱臣贼子,我认得谁?今但知有国法耳』!细鞫其从贼及皇上,东宫所在;又擒王富,并解军门,磔诛之。
二十六日(癸未)
南京文武官并集内官宅,韩赞周令各署名籍;姜曰广曰:『无忽遽!请告奉先殿而后行』。
钱塘知县顾咸建,字汉石,昆山人,大学士鼎巨曾孙;崇祯十六年进士。甫之官,闻京师陷,人情汹汹;咸建戢奸宄、严警备,邑乃安。
江宁胥自修,字二如;官衢州检校,转光禄监事。未离衢,闻京师陷,具衣冠北面肃拜,遂绝粒。子弟劝之;曰:『吾惟一死报朝廷而已』!
二十七日(甲申)
守备南京魏国公徐弘基、提督操江诚意伯刘孔昭等、户部尚书高弘图、工部尚书程注、都察院右都御史张慎言、掌翰林院事詹事府詹事姜曰广等、南京守备掌司礼监务太监韩赞周等,集议于朝;时吕大器署礼、兵二部印,不肯下笔。吏科给事中李沾厉声曰:『今日有异议者,死之』!时马士英握兵于外,与诸将连营驻江南(一作北),势甚张。诸勋臣语侵史可法,曰广呵之,于是群小咸目摄曰广;可法乃以福王告庙(弘图,字彦文(一作研文),胶州人,万历三十八年进士。注,孝感人)。
李沾面折大器云:『今日之事,何事也?论典礼则礼,莫重于尊君;论兴兵,则,兵莫先于卫主。福王伦序当立,何得有异议乎』!孔昭亦叱诸臣,不得出言摇惑。议遂定,约二十八日迎驾。
工科李清初闻立潞议,曰:『祸从此始矣!神宗四十八年,德泽犹系人心,岂可舍其孙而立其侄?况应立者不立,则谁不可立?万一左良玉扶楚、郑芝龙扶益,各挟天子以令诸侯,谁禁之者?且潞王即立,置福王何地?死之耶?抑幽之耶?是动天下之兵也。时草野皆愤愤不平;及福王监国议定,人心始安。
礼科都给事沈允培询吏科都给事章正宸,当谁立?正宸曰:『当光庙在青宫时,则以光庙为国本;当光庙与熹、毅二庙绝时,则又以福藩为国本。若谓潞可越福,犹之福可越光庙也。于国本安居』?人皆服其论。
李自成奔还京师,杀吴襄。
自成杀吴襄全家三十四口于王府二条胡衕。至五月初一日,米商合资数千金敛之。
贼并欲杀陈沅;沅曰:『妾闻吴将军已卷甲来归矣;徒以妾故,又复兴师。今杀妾何足惜,恐妾死而大王不利耳!为大王计,宜留妾以系其心;妾当说彼不战以报大王之恩遇也』!时贼各拥重赀,无斗志,自成不能复战;亦幸三桂之不图己也,乃弃沅而去。
按「甲乙史」、「北略」皆云:『初九日,贼得三桂报,大怒,即尽戮吴襄一门』。据此,则吴襄一门死于初九日矣。而「纪事本末」、「核真略」皆云:『二十七日,李贼回京杀吴襄全家』;与横云山人「拟史」同。再考「明史」「李自成传」则云:『自成杀吴襄,奔还京师』。又似杀于军中矣。「建州私记」则云:『贼得书,怒杀其家三十余口,系襄东行。及战败,立枭吴襄首悬之高竿,奔还京师』;与「明史」同。考「大事记」则云:『三桂攻贼京营;贼败,以高竿揭襄首于城上』;与「拟史」同。未知孰是?
贼驱城中百姓于崇文、宣武门外,毁沿河房屋及城外四面牛马墙。以向攻城时,此墙遮蔽城上炮箭,大得其便;恐东兵来攻城,故亟去之。
吴三桂兵压京城,自成合一十八营兵拒战;三桂连拔其八,斩首一万。自成以高竿揭吴襄首于城上,三桂被发堕地;三军感愤,拔刀斫地,誓必杀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