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没有羞恼,没有回避,甚至连脸上的笑容都没有消退多少。
她只是微微愣了一下,然后轻轻地“哦”了一声,像是在回忆一件很久远的事。
“任怀绪。”她念了一遍这个名字,语气里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不是怨恨,不是遗憾,而是一种淡淡的、被岁月打磨过的温柔。
“是有这么回事。”她点了点头,端起茶盏抿了一口,目光落在院中那棵石榴树上,像是在看很远的地方。
“那都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那时候我才十七八岁,什么都不懂。”
她说着,嘴角微微翘起,像是在笑当年的自己,“小姐想知道什么,尽管问。这件事,我不怕人提。”
姜清越心中微微松了一口气,同时又升起一股新的好奇——她不怕人提,是因为放下了,还是因为从未在意过?
“夫人当年……可曾见过任叔父?”她问出了第一个问题。
周芸娘没有立刻回答。她放下茶盏,双手交叠放在膝上,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腕上的一只白玉镯子。沉默了片刻,她才开口,声音比方才轻了一些。
“见过。”
姜清越微微一怔。任怀绪说过,他“提都没让提”“见都没见过”那位周姑娘。
可周芸娘却说——
她见过他。
“那是在和我夫君议亲之前的事。”
周芸娘的目光落在石榴树的新芽上,眼神有些迷蒙。
“大约早了半年多。有一天我去城南的庙里上香,回来的路上,在一条巷子里遇到了两个混混。”
她的语气很平静,像在说一件与己无关的事,可姜清越注意到,她的手指微微收紧了一下。
“那条巷子很偏,前后都没什么人。那两个混混喝了酒,说了些不三不四的话,还要动手动脚。我吓坏了,想跑跑不掉,想喊人又喊不来。”
她停了一下,嘴角微微弯了弯,“然后他就出现了。”
“夫人是说,任叔父?”
“嗯。”周芸娘点头,“他从巷子那头走过来,那日应是喝多了酒吧,走路都是踉踉跄跄的。我原本以为他也是个寻常的过路人,可他一看见那两个混混在拉扯我,二话不说就冲上来了。”
她说着,忽然笑了一下,那笑容里有一种少女般的明亮。
“小姐你不知道,当时的他就连走路都走不稳当了,可打起架来真是厉害得紧。他随手从路边操起一根棍子来,便使得虎虎生风,三两下就把那两个混混打跑了。有一个混混不服气,从地上捡了块石头要砸他,他躲都没躲,硬生生挨了一下,然后一棍子把那混混的胳膊打折了。”
姜清越听着,脑海中浮现出一个画面——
年轻的任怀绪,已经醉酒到了行走不稳的地步,歪七八扭地走在巷子里。但当看见一个姑娘被人欺负,还是想都没想就冲了上去。
那是他在朔北军中养成的本能,是他保家卫国多年的英勇下,那颗护卫苍生的心。